国庆档票房创纪录 影视股遭集体砸盘

专栏号作者 挖贝 / 砍柴网 / 2019-10-08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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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贝网消息 今年国庆档电影票房总收入在7日晚间已突破50亿元大关,创历史新高,与去年国庆档21.75亿元票房收入相比,实现营收翻倍。《我和我的祖国》、《中国机长》、《攀登者》三部爱国主旋律商业大片联合统治了国庆档院线。

与票房大卖形成鲜明对比的却是,参与制作发行的上市公司,其股票在今日被集体砸盘。截止收盘,《攀登者》的主出品方上海电影被死死的按在跌停板上;其他有参与到三部影片制作发行的中国电影、幸福蓝海、北京文化深跌逾9%,光线传媒、万达电影跌幅均超7%。需要说明的是,这些影视股近期都已经历一波大涨,截止9月底上海电影近2个月的涨幅接近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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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出品方最高仅能获得票房分账的33%-35%

一部商业电影从立项、筹划演职人员、配组进场拍摄、影片宣发到最后的公映,往往需要历时2到3年。作为核心的出品方全权负责影片的投资和制作。

但在票房分账上,约有一半的票房收益被电影院线抽走,还有一小部分要缴税及贡献给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剩下的才主要由影片的出品方和发行方进行分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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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电影的制作发行常由多家公司联合出品、联合发行,其中会有主发行方和主出品方;但也有部分影片基本由一家公司执行出品发行,辅以其他影视公司跟投。

另外具体到每部影片,其出品方和发行方的合作方式也不尽相同。较为常见的发行方式是,在其他各方扣除相关票房分账后,发行方将余下净票房的5%-15%作为发行代理费收下,票房最后剩余的部分就是电影出品方的收入。其他合作方式还有保底发行、买断发行、发行方预付制作费用等,这些合作方式保障了出品方的制作成本和票房收益,同时发行方也会调高发行代理费。

粗略看来,出品方仅能分到电影票房的33%到35%。一部电影的出品方想要赚到钱,票房至少要达到制作成本的3到4倍。考虑到联合出品、联合发行,因此各方获得的票房分账十分有限。

文投控股仅获得《我和我的祖国》票房分账的千分之一

今日,上海电影和文投控股相继发布暂时的票房分账收益。

上海电影公告称,公司参与发行的电影《攀登者》截至 2019 年 10 月 6 日 24 时,在中国大陆地区上映 7 日的累计票房收入约为7.61 亿元。截至 2019 年 10 月 6 日,公司预计来源于该影片的综合收益暂为700 万元至 1700 万元。即公司能获得约2%左右的票房分账。

文投控股公告称,公司参与投资和联合出品的电影《我和我的祖国》截至2019年10月6日24时,在中国大陆地区 上映7日,累计票房收入约为20.49亿元。经公司初步估算,截至2019年10月6日24时,公司投资影片所产生的票房分账收益暂为185万元至205万元。即文投控股从《我和我的祖国》中取得的分账收益仅占影片总票房的千分之一。

热门电影的票房分账对上市公司的利润贡献可见一斑,票房大卖并不能一下让上市公司赚得盆满钵满。

附注:文中票房收入含服务费,最终收益结算数据可能略有误差;大多数国产电影海外票房较小,基本可以忽略不计;每部电影票房分账比例并不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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