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盾电商子公司法人代表持股公司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 被股转质疑合理性

专栏号作者 挖贝 / 砍柴网 / 2019-06-13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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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贝网  6月13日消息,近日股转公司在审查鹏盾电商(830990)2018年年报时发现,鹏盾电商旗下子公司太仓鹏盾的法人代表持股的上海越达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

与此同时,股转公司还要求鹏盾电商说明上海越达是否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

股转在审查鹏盾电商去年年报时发现上海越达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

经股转公司审查,鹏盾电商在2018年对上海越达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6982万元,对上海越达的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1370万元。

是否属于关联方?

股转还关注的一个问题就是上海越达是否属于鹏盾电商的关联方。

经股转公司细心的查询发现,上海越达实缴资本100万元,其第二大股东徐和泉持有49%的股权,同时徐和泉还是鹏盾电商子公司太仓鹏盾的法定代表人。

此外,股转公司还要求鹏盾电商对去年年报中的存货和预付款项等问题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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